许可证业务

帮助您的企业在全球境内境外
管辖区获得相关的金融许可证。

BBS为国际金融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以获得高效运营公司的相关许可。

获得许可证的纳闽基金管理公司可开展以下活动:

管理服务

  • 代表客户担任或愿意担任证券组合(包括基金)的组合基金经理(*注:包括已获得所在IOSCO成员国监管机构批准的任何外国基金)。
  • 管理关于收购或出售包括基金在内的证券组合的活动(*注:包括已获得所在IOSCO成员国监管机构批准的任何外国基金)。
  • 管理客户的全权委托账户,包括纳闽私募基金。

投资建议

  • 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进行证券分析并提出投资建议。
  • 提供与证券相关的建议,包括发布或公布研究报告和分析。
  • 为企业客户提供与企业融资和财务规划相关的咨询和顾问服务。

行政服务

  • 代表客户向纳闽FSA提交证券相关的文件,包括任何其他报告要求。
  • 根据 LFSSA / LIFSSA 和 LCA,公布任何被视为招股说明书的文件。

证券交易

  • 进行双向报价和证券交易。
  • 对由客户发行的、归属于客户的或代表客户利益的证券进行买卖(包括未在股票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 o 证券承销和此类承销证券的配售应与其财务资源的充足程度相匹配。 因此,纳闽基金经理应确保其风险管理计划基于基金管理策略相关的风险偏好或耐受度,陈列出了对于财务的要求程度,以维持其运营业务。必须至少每年根据其业务计划对此进行审核。
  • 开展 LFSSA/LIFSSA 第2条许可的其他活动。

开展纳闽FSA不时允许的任何其他活动。

申请者为获得资格,须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业务计划,其中涵盖业务意图、提供的服务类型、目标市场、三年收入预测、预期损益和人力资源、以及涉及股权比例的公司股权结构。

充足财务资源和保险的相关证明。

申请者、拟议董事和法人代表(包括任何其他相关人员)均为符合纳闽FSA颁布的“适当人选指南”的适当人选。

根据每项申请的优点,申请者可能需要向纳闽FSA提供额外的信息。

在获得许可证后,纳闽证券许可证的年度许可费为5,000令吉。后续许可费应在每年1月15日或之前支付。

在运营期间,保证实收资本(不因损失而削减)不低于3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

如果纳闽基金经理的管理资产(AUM)超过5亿令吉,则必须增加额外资本,即管理资产中超过1.5亿令吉部分的0.2%。

在运营过程中,保证拥有专业理赔保险保单,保险范围不低于1,000,000令吉或等值外币。

确保履行纳闽基金经理的职责,包括依照准则的规定分离客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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